商务部回应欧盟"市场严重扭曲"标准:缺乏规则依据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注意到,3号欧盟各方,也就是欧盟成员国、欧盟委员和欧盟议会议员达成一项协议,指对于世贸组织成员国判断他们的产品是否存在倾销一视同仁,但是对于政府过度干预的“严重市场扭曲”的情况要区别对待,有分析说这种区别对待就是间指中国,请问发言人有何评论?谢谢。

【高峰】:我们注意到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委会于10月3日就修改欧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立法提案达成一致。中方对欧盟认识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已经到期,并力图通过修改其相关法律、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来履行其世贸组织的国际条约义务的行为表示肯定。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欧盟在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的同时,引入了所谓的“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和标准。实际上,在世贸组织反倾销的规则中,并没有“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也没有环境、劳工倾销的条款,欧方的做法缺乏世贸组织的规则依据,也会对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造成破坏,增大其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我们敦促欧方严格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善意、全面地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维护世贸组织的权威性。我们将密切关注欧方的有关动向,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坚决维护中方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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