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亟待提升校车市场规范化管理

 2012年4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了第617号国务院令,明确规定即日起施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莱阳市政府开始开展校车规范化业务,从烟台舒驰客车公司订购了10辆校车,其中5部43座空调车,还有5部34座空调车。政府以支援10辆校车为扶持优惠政策,引导莱阳市公交公司和瑞源运输公司参与主导运营校车业务,但这两家公司均因索要巨额扶持资金未遂而拒绝参加。
后来莱阳市政府转变运营思路,改变校车业务开展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校车运营业务。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但当时参与校车运营的社会力量呈现“小、散、乱”的状态,不仅运营不规范,且偏僻乡镇存在缺少接近60辆运营校车的缺口,单纯的市场逐利行为对于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学生安全保障造成了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2013年2月,莱阳市社会热心人士程新刚挺身而出,积极与莱阳市教体局领导接洽,就莱阳市校车运营和安全管理达成合作意向,并获得莱阳市政府批准。由程新刚成立莱阳市顺大校车公司,前提是购买政府提前预定的价值183万元的10部校车,为政府解决资金难题。顺大校车公司后又陆续购置60辆校车开展运营,补上偏僻乡镇的校车空白,并统一运营管理莱阳市校车业务。
《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专用校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2013年莱阳市政府22号文)明确规定,“坚持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引进社会资金成立校车公司,由校车公司出资购买专用校车并挂牌投入运营,将社会力量购买的校车纳入公司管理。公司运营初期不收取校车经营者任何费用,同时根据各镇街学校需求增加一定数量的校车,先进行试运营,完善运营管理……公司在校车办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对全市校车的统一监管、统一调度与指挥,对驾驶员统一安全教育、定期检修车辆、统一标识、驾驶员和照管员统一着装,规范运营,对不纳入公司管理的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资格。”
莱阳市教体局随后在《莱阳市教育体育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办法》(2013年莱阳市教体局57号文)中规定,我市校车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司管理,政策扶持”的运营模式。引入社会资金成立顺大校车公司,将社会力量购买的校车纳入公司管理……今后未经校车办批准、非校车公司购买的车辆不得参与校车运营活动。
2013年9月2日,莱阳市顺大校车公司的45部校车正式在沐浴店、大夼、万第、西留、谭格庄、穴坊、吕格庄等乡镇开始运营。刚刚开始运营时,由于家长观念落后、贪图便宜、安全意识淡薄、地方势力干扰、市场混乱等原因,校车公司经营举步维艰。在谭格庄刚开学就发生了线路班车为了哄抢学生客源殴打顺大校车公司车队队长、恐吓威胁驾照人员的暴力事件;在万第也发生了社会人员围堵威胁校车公司驾照人员事件;在石河头更是发生了四起堵截校车行驶路线、推搡威胁中心小学校长事件。团旺,羊郡,穴坊也发生了客运车车主殴打校车车主的事件。由于这些困难和威胁,校车公司第一学期净赔超过90万元。
当时,莱阳市存在大量黑车诱载学生,线路班车违规混载学生,农用车、面包车运载学生,不同线路校车争夺客源冲突不断的极度混乱情况,导致了多起学生受伤、校车被烧的严重事故,学生交通安全缺乏最基本保障。为了规范校车市场,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打击违法违规车辆,2014年2月24日,由莱阳市校车办牵头,顺大校车公司联合公安部门、交通部门、教体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黑车运营及线路班车不按站点、时间运营、超载运营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政府和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家长,鼓励学生乘坐正规校车。此次行动效果显著,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开始乘坐正规校车,但是由于学生乘车市场积弊太深,黑车和公交车违规运营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校车公司在2014年依然很难盈利,苦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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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着一腔对社会公益的热血和干事创业的激情,校车公司总经理程新刚咬牙坚挺,相信度过初创期的艰难后,会拼搏出美好的前景。为了加强对全市校车业务的规范管理,消除混乱情况,顺大校车聘请了烟台交运集团的高管人员和专业人员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改革,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定期巡查纠正全市校车运营问题,莱阳市学生交通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此外,顺大校车顶着巨大的压力,通过不断地宣传、教育提升家长、学生安全意识,规范管理,培养市场等种种方式,公司从2015年开始实现盈利。
在确保全市学生交通安全方面,一是为确保校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制订完善了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到校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二是定期召开系列培训会议,警钟长鸣,提升全市校车运营者的安全意识和维护校车安全的本领。三是签订安全责任状。为了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全员投入到校车安全工作中。对乡镇负责人、驾驶员、照管员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各岗位的《校车安全责任状》。四是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服务意识。为了更好、更规范的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数次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驾驶员、照管员去外地校车公司学习取经,学习其他县市区校车公司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顺大校车公司自运营以来,未出现一次重大交通事故,为莱阳市校车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学生交通安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规范管理全市校车运营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领导指示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每年两次全市校车进行全覆盖大型巡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纠正存在问题,规范校车管理。二是公司每年与校车办及交管部门组织两次全市校车驾驶员、校车车主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规范的培训学习。三是根据2015年9月25日莱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精神要求,由校车公司负责,对所有校车安装实时监控,建设监控平台,做好日常维护,监控安装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但由于车辆所有人不愿承担此笔费用加之校车公司资金紧张等原因,直到2017年公司开始安装校车实时监控平台,并正式投入使用,监控平台集无线通信技术、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当今众多的高新技术为一体,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并计划逐步扩展到全市校车运营业务,确保全市校车规范管理运营。
尽管公司依然面对诸如资金等方面的经营难题,在管理全市校车业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教体局的不作为也严重影响了顺大校车公司对全市校车业务的管理和运营,但顺大校车公司一直在努力为全市校车事业发光发热,并逐步趋向规范化、市场化、盈利化,但是今年8月底莱阳市教体局最新会议提出的校车管理改革建议对于顺大校车公司的经营造成了无法逾越的困难。顺大校车认为其改革建议有几点不妥和前后矛盾之处:
一是“寻找替罪羔羊”。会议对顺大校车四年来为莱阳市校车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补贴政策不落实忽略不提,单纯强调校车管理体制问题,对顺大校车公司进行无端的指责,认为公司自有资金困难、管理混乱、不具备管理全市校车的能力,导致莱阳市校车市场出现很多混乱和不规范的情况。这实际上是为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蒙上了“遮羞布”,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教体局这样的部门“尸位素餐”,不闻不问才导致无法解决的。
例如,顺大校车公司自2017年1月9日安装完成实时监控后并向教体局提供相关报告方案后一直未得到批复,校车公司总经理程新刚后期又多次找到教体局领导请示希望能尽快落实监控平台的方案,直到2017年7月13日教体局孙局长、徐局长、黄国豪科长等领导才到校车公司查看指导,之后又没有下文了。
顺大校车忍辱负重,苦心经营,却成了“替罪的羔羊”,被剥夺了管理全市校车的权力。实际上,对于市场化运营的校车业务而言,缺了顺大校车公司这一管理运营主体,更容易使原本就很脆弱的莱阳市校车业务陷入混乱。最新会议精神等于完全推翻了莱阳市政府2013年22号文件的校车运营管理办法,完全没有保证政策的延续性,不仅对顺大校车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困难,而且莱阳市的整个校车经营市场也因此面临“重新洗牌”的困局和乱局,将使四年以来逐步走上正轨的校车业务出现严重的倒退。
因此,应保留顺大校车公司对全市校车的统一监管、统一调度与指挥等市政府明文规定的管理权力,对于管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不应一推了之,应该真正地发挥校车办各部门应有的职能,狠抓各部门协调和职责落实,发挥出政府监管、服务和企业主导管理经营的体制机制优势。
二是“政策导向变幻莫测”。根据《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规定和莱阳市教体局最新会议精神,校车服务不再成为学生优先选择的交通方式。2013年,顺大校车成立伊始,购置了60辆运营校车,克服了种种困难,才实现盈利不到两年的时间。因为校车不再享受优先待遇加之小学生校车不可以再承载幼儿园学生等规定出台,校车公司有15辆校车和30多名工作人员面临“下岗失业”的窘境。这将对顺大校车公司的经营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让本来已经呈现上升的经营趋势化为乌有,也极不利于公司管理和社会和谐稳定,这完全是由于政府政策变动引起的。
三是“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莱阳市教体局最新会议精神提出,规范校车标牌的办理程序,以局属学校为申请主体,对全市校车标牌进行重新办理。根据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17号国务院令第十五条明文规定:“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条件的材料”及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明文规定,这表明顺大校车公司有自主申请校车标牌的权利。如果公司所有的校车标牌都由局属学校来申请,将进一步提高顺大校车公司的管理运营成本,降低经营效率,降低抗市场风险能力,增加与学校纠纷的风险。因此建议仍由顺大校车公司自主申请校车标牌,在校车办监督下,统一规范运营管理。
四是“外行指挥内行”。莱阳市教体局最新会议精神提出,中小学生校车不得接送幼儿园学生,幼儿园专用校车由学校自行选择,由学校进行管理,由此滋生出很多问题。例如,自教体局下发文件后,吕格庄中心中学就开始委派车号为“鲁FD3212”的校车接送幼儿园学生,但是此校车属于小学生校车,对于这种明显违规行为,吕格庄校长的答复是“未看校车行驶证,不知道是小学生校车”,并继续使用该校车在校门口接送幼儿园学生。在其他乡镇,这种情况也非常普遍。由此可见,学校并不具备管理校车的能力。将整个校车市场管理权完全托付给政府和学校,忽略掉市场运营主体校车公司,让“裁判员”去充当“教练员”,将引发更多的混乱和问题,根本无法保障学生的安全,也无法真正起到规范校车市场的初衷,更不符合当下中央“简政放权”“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的改革精神。
更有甚者,近一两年来,教体局和交通局等一些部门对莱阳市校车市场的管理不当对顺大校车公司的自身运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第一,“乘车费延迟发放”。校车运营前期都是在学期前提前收费,以便于统筹下学期的车辆数量、驾驶员人员和数量以及假期期间驾驶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教体局规定不允许学校提前收费,这给校车公司及其他挂靠车辆的运营资金运营周转和人员稳定、车辆保养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建议教体局能够沿用之前的管理方式,允许学校在学期开始前收取学生乘车费用并适当拨付部分校车款,用于假期期间驾驶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及运营资金周转和车辆保养等。
第二,“政策补贴口惠实不至”。鉴于校车运营属于公益事业,在初创期很难保证市场利润,且兄弟县市龙口、海阳、招远、莱州、莱西都有相关的补助政策,每辆校车补助4-9万元/年。2015年8月31日,莱阳市教体局在安全培训会议上表示,今年出台校车补助政策,每辆校车最高2万元。但时至今日,补助政策仍未出台,原有的保险补贴7000元/车也未到位,加之规范运营管理成本高,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校车公司运营资金周转的困难。
第三,“不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根据莱阳市政府2013年22号文件规定,应由顺大校车公司统一提报申请全市校车标牌。截至2015年9月份,全市共有130部正规校车享受政府保险补贴,但2016年4月教体局绕过校车公司,违规补办了12辆校车标牌。与此同时,顺大校车公司2015年5月按照正规程序申请的12部校车标牌,至今仍有9部校车标牌没有办理下来。教体局“不按规矩出牌”“本末倒置”,造成了严重的资源闲置和浪费,建议政府尽快为符合条件的校车办理标牌,并查清违规情况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例如,其一、莱阳市穴坊镇人孙永恕原自有闲置车辆3辆,该车辆均没有校车标牌,依法不允许投入校车运营活动。2017年9月4日是莱阳市各学校小学生开学、幼儿园开园的日子,9月2日,莱阳市教体局突然召开全市各学校校长会议,会议唯一议题就是专项布置了拉小学生的校车立即禁止拉幼儿园孩子的任务,这直接导致合法校车运营单位莱阳市顺大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14部校车停运闲置,且根本无法在幼儿园开园前购置到符合要求的车辆,孙永恕随即在没有合法运营手续(无校车标牌)的3辆车分别安排在莱阳市吕格庄镇、万第镇、石河头三处拉幼儿园孩子,不但给校车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且给众多幼儿园孩子种下重大安全隐患,这明显就是专门为孙永恕设置的政策规定。
其二、莱阳市童晖幼儿园原来为了接送自己园内孩子方便购置校车6辆,这些车均没有校车标牌,依法不允许进行对外校车运营。2017年11月初,孙永恕购买了该六辆车,并迅速将这些无合法运营手续的车辆安排到吕格庄镇、纪格庄、穴坊镇等处投入运营拉小学生,之后才补办了车辆标牌,而校车运营单位莱阳市顺大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有合法运营手续的14部校车、姜疃镇的1部校车宁可闲置也不给安排。
其三、根据《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而孙永恕最近注册的莱阳市瑞天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没有莱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许可、没有公安机关、交通局等部门的批准手续,依法不具备校车运营资格,但莱阳市教体局却至此事实于不顾,擅自开始为孙永恕的公司办理校车标牌。
其四,孙永恕2015年还从莱阳市山前店镇购买一辆校车,该车辆按照规定应当在山前店镇运营,但莱阳市教体局擅自违规将该辆校车调到穴坊镇区域运营,造成穴坊镇原有的校车车主之间发生纠纷,最后出现社会闲杂人员参与砸车、堵车、恐吓驾驶员和家长等恶性事件发生,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第四,“线路班车长期违规客串校车监管不力”。在谭格庄、万第、开发区、穴坊、姜疃、等乡镇存在不少线路班车违规哄抢学生客源的情况。
例如,莱阳—谭格庄的线路班车一共有七部(鲁FD5272、鲁FD5223、鲁FD1738、鲁FD2261、鲁FD5637、鲁FD3053、鲁FD2723),自2013年9月份开始,这些线路班车拿着国家的燃油补贴、不按规定的线路站点载客并充当校车到学校门口专门接送学生,有时候还跑到学校里边接送学生,难道这些车辆的载客站点设在学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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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只为了个人利益而置国家的法律法规、置学生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应该严厉制止。如果这些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给社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将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给无数个家庭带来不可抹灭的痛苦。
2013年9月顺大校车公司在谭格庄镇投入6部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当时有3部线路班车和校车争抢学生。经过几年的哄抢和冲突,现在该镇内只剩下3部校车运营,却增加到了7部线路班车充当校车专门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
线路班车不在规定站点拉客,却违规跑到学校门口拉学生,不仅对学生的安全不利,且经常与校车公司发生冲突,校车公司驾,照人员每天战战兢兢工作,害怕2013年事件重演,对顺大校车公司的经营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这些乡镇校车公司学生客源锐减,运营车辆也因此不断减少,也因此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优质校车资源闲置,员工下岗失业等问题。
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全省校车安全整治会议上,时任山东省副省长于晓明指出:“一定要明确客运车辆企业代表责任,不要只为了钱就拉人,出问题是要坐牢的,要让客运企业法人明白,他们的这种行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烟台市交通局也明确指出过客车不得充当校车专门接送学生。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校车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但莱阳市交通管理部门和教体局对这种长期存在的违规、混乱的情况没有更好的管理方法,教体局将这些混乱情况的“板子”打在顺大校车公司身上,是对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文过饰非”,这种情况顺大校车公司向上反映过很多次,有关部门迟迟不解决,顺大校车公司自身也是这种混乱、违规情况的受害者,这个“黑锅”背得当真是冤。
目睹这种混乱的情况一直持续,顺大校车今年12月开始拨打8900000电话举报谭格庄(鲁FD5272、5223、1738、2261、5637、3053、2723)、吕格庄(鲁FD1526)、万第(鲁FD3103、0056、0098)、穴坊(鲁FD3232、3273)等地存在线路班车违规接送小学生的情况。自本月5日开始,得知所举报的情况可能受到审查,不敢再在谭格庄中心小学门口拉载学生了,而是跑到距离学校三四百米的马路上接送学生,要知道线路班车在马路上并无站点,而且300多名小学生要横穿马路去坐车,不仅严重违反了线路班车的运营规定,而且对这些小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虽经多次举报,至今交通局仍然没有处理这种情况。
第五,“校车违规运营情况监管缺位”。目前教体局从学生安全和规范运营的角度出发,只允许每辆校车一天运营两趟、不允许小学生校车承载幼儿园学生,但是除了校车公司遵守规定之外,其他校车运营业主依然存在大量违规运营情况,一天运营三、四趟,小学生校车承载幼儿园学生的情况仍然屡禁不止。
第六,“重新划分校车线路不合理”。由于在穴坊镇出现了一起不同线路校车发生纠纷冲突的偶发事件,莱阳市校车办就污蔑顺大校车公司自有车辆管理混乱,管理经验不丰富,准备重新划分全市校车运行线路。这种处置办法是典型的“因噎废食”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重新划分之后,一是校车驾照人员对新的线路情况、学生情况和环境情况都不了解,将会引发大量的安全问题;二是驾照人员与原有线路上的学生和家长已经相互了解熟悉,并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重新划分线路将滋生更多不同线路校车车主之间的矛盾,家长学生的不认可,容易引发更多冲突;三是原先的驾照人员都是就近聘用,人员、车辆休息停靠方便,线路重新划分之后,驾照人员和校车的休息停靠极为不便,增加了校车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对经营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不便。因此,建议校车办保持原先已经划分好的校车线路,加强规范管理,出现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必“另起炉灶”。
此外,全市有73部(34部中小学生校车,39部幼儿校车)未经审批擅自购买,未办理校车标牌的校车在违规运营,这些违规运营的情况对正规校车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冲击。长期以来,校车办等部门对这种情况管理乏力,甚至放任自流。我们强烈建议校车办和其他管理、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校车运营市场,集中清理、整治莱阳市校车运营市场存在的这些违规运营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以后,由校车办牵头,在全市范围内配置正规校车资源,对于部分乡镇可能因为校车短缺或运营趟数规定导致的学生坐不上校车的问题,可将顺大校车闲置的优质校车资源进行配置补缺,一方面解决了学生坐车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顺大校车因为政策变动而出现的正规校车资源闲置、经营困难问题。
目前,已经有一些权威媒体关注到了顺大校车公司的经历和情况,对教体局这种欺上瞒下的行为深感不公和愤怒,质疑莱阳市教体局某些人前后自相矛盾的做法是由不当利益驱使,要通过行政手段“踢顺大校车公司出局”,属于“卸磨杀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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