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十八地区联手 推进网络市场共治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6月10日,长三角网络市场一体化治理工作会议暨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发展论坛在浙江杭州召开,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参加会议,并从“重基础,平台建设不断推进”“重规范,调研指导力促发展”“重协作,联动机制提升效能”“重监管,通过办案促进规范”“重安全,严管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重服务,坚持深化消费维权”六个方面对合肥网络市场治理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发言。

会上,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宁区、闵行区、嘉定区,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金华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扬州市、无锡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黄山市、铜陵市,四省十八个地区的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联动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的合作备忘录》,针对网络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共享机制、网络投诉举报信息共享机制、网络案件线索共享制、电子取证共享机制四项制度和共同研究电商新业态等内容,达成共识,形成协议,建立联动。

会议发表了《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数字赋能创新发展》联合倡议书,提出“建立常态机制,促进网络市场一体化发展”“搭建政企桥梁,支持数字化赋能市场主体”“坚持扩大内需,支持国货品牌全链路升级”“加大帮扶力度,支持数字助农增收脱贫”“畅通循环体系,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五大倡议。

此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以《新类型电商监管基本思路——以直播带货为重点》为题作主旨演讲,提出信息技术发展、传统电商的迭代发展以及消费观念的变化,促成了社交电商和直播电商的兴起;直播带货模式主要分为直接销售类型和导购型的,不同类型的直播,平台责任、主播身份属性,适用的法律有所区别;薛军教授建议,应落实直播带货平台责任、推动形成行业标准、推动社会共治,以实现直播电商的规范发展。

阿里巴巴(浙江)、携程(上海)、苏宁易购(江苏)、车好多集团(江西)等长三角地区的电子商务平台代表,分享了平台治理经验;通过这样的开放式分享,促进政企了解和互动,指导电商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完善平台规则、建立平台联合防控治理制度等,进一步落实电商平台在网络市场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和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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