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轩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0.2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90 元

近日,潮州市轩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的多功能电炉套装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被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2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90 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多功能电炉套装(型号:XT-360G 220V~50HZ 360W)产品经抽检,产品在进行 GB4706.1-2005、GB4706.19-2008 标准中第 19.4 条试验时,器具出现试验后金属熔断、B 型试验探棒触及带电部件不合格情况,不符合标准第 19.13 条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潮州市轩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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